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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不起,我越來越無法容忍錯字的存在。

原因之一是我的論文錯字太多,一度想要挖地洞鑽進去,所以下定決心以後不能再發生這種慘劇。原因之二當然就是「挑錯字」是工作中重要的一環。有時候會想這應該是對我寫論文的態度、冥冥中的「果報」,呵呵,既然那麼會寫錯字就好好地待在編輯道場磨練吧。

如果發現部落格上有錯字,一定盡可能在短時間內修正;看到別人部落格裡的錯字,心中竟然有些生氣,會小聲嚷嚷著「這也錯的太明顯了吧」之類;正式出版的書上有錯字就更不用說了,明明就是同一頁,「鈴木一朗」與「鈴木一郎」居然能夠毫不羞赧地前後出現,「搞什麼鬼啊」,啊啊,我又怒了!不好意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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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ndyb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